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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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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僑務委員會115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教務處2026/09/14)

僑務委員會辦理115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學生,請備妥相關文件送交獎學金承辦王文晴(自然學程辦公室)辦理。

一、申請對象:本校二、三年級,具有僑生身分之在學學生;國一及高一學生不符合本次申請資格

二、申請資格:
(一)114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達85分以上。
(二)114學年度未受警告以上處分。
(三)未有留級、重讀或延畢情形。

三、應備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有效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
(三)114學年度成績單。
(四)其他經學校通知應補充之相關資料。

四、校內申請期限:115年9月24日止,逾期不受理。

五、本案須由學校審查後統一造冊函送僑務委員會,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申請資料請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六、獎學金名額及核發結果,以僑務委員會審查核定為準;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或洽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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