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複查生」申請(教務處2026/07/13)
依據本市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轉知114學年度有補助之學生或家長申請,本申請將提交「溫馨助學圓夢基金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查,審查通過者115學年度將繼續提供獎助;審查未通過者,115學年度將終止獎助。
- 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1.申請對象:114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核定獎助學生,填寫申請表及提供相關附件。
2.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請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交至教務處獎學金業務承辦人,逾期不候。
3.校內初審後由承辦人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掃描上傳檔案,提交「溫馨助學圓夢基金管理委員會」複審作業。
4.邀請學生及家長,掃描加入「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Line群組」,以利掌握圓夢計畫最新進度、錄取通知與即時資訊,QRcode掃描圖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