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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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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115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教務處2026/09/21)

「新竹市115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校內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月23日止(逾期不候)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該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含進修部)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三、申請表件需由學校初審合格,彙整造冊後函送該府核辦(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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