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4-1 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 金」(教務處2025/08/26) -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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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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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4-1 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 金」(教務處2025/08/26)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3日(星期五)。

申請方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南投縣6個月以上。
二、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獎助金額: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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