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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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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寶佳獎助學金 (教務處 2025/03/04)

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7日(星期一)。

申請方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一、 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二、 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証明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 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三、學業成績70分以上且無記過記錄。

核發金額:20000元。

名額:各年級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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