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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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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新住民獎助學金-新北市 (教務處 2025/02/27)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2日(星期三)。

申請方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1.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
(一)獎學金:應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學金。
(二)助學金:應符合本府社會局審核通過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優秀學生獎學金: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品行端正,學習態度
良好,發給八千元。

清寒助學金: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品行端正,學習態度
良好,發給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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