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教務處 2025/02/26)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星期一)。
申請方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
二、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三、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獎助金額:1500元。
申請方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
二、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三、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獎助金額: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