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申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應於補休期限2年內休畢。(人事室2024/07/18) -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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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申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應於補休期限2年內休畢。(人事室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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