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檔案下載 -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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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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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

  1. 各種任職證明申請書
  2. 教職員工報到單
  3. 教職員工離職報告單
  4. 自願降調官等同意書
  5.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敘薪

教師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改敘申請書

 

兼職

公務員兼職申請書

公務員服務法

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請假

請領差旅費:請至行政單位>會計室>表格下載>出差旅費報告表

  1. [如何線上請假] 【新】請假管理操作說明書
  2. [公假或公差認定]教師請假之相關函釋彙整
  3. [課務派代認定]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教師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處理原則1081202

 

加班

說明:

各機關員工因辦理特定業務或遇特殊情形,需較長時間加班,得申請專案加班,相關核定權責如下:

(一)每人每日(含放假日及例假日)加班時數連同法定辦公時數不超過十二小時,且全月合計加班總時數於二十小時以內者,授權由各機關核定。
(二)每人每日(含放假日及例假日)加班時數連同法定辦公時數超過十二小時且不超過十四小時者,或全月合計加班總時數超過二十小時且不超過六十小時者,須申請專案加班並報送教育局。

 

  1. 加班請示單
  2. 加班簽到(退)登記單
  3. 加班費印領清冊
  4. 本校專案加班請示單暨名冊
  5. 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出差加班應行注意事項
  6. 重申本校行政人員加班申請注意事項

 

國民旅遊卡

公告

109.12.29

  1. 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者,當年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
  2. 遇有上述情形之人員,得填具「公務人員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疾病無法參加觀光旅遊之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登錄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服務機關認定,由服務機關覈實認定後統一處理。
  1. 自行運用額度登錄表
  2.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09.12)
  3. 國民旅遊卡申請書(對象為行政人員;填寫完請自行郵寄至發卡公司)
  4. 109年起國旅卡補助費彙整表

 

出國

說明:

  1. 出國前,請填寫出國請示單赴大陸地區申請表
  2. 前往大陸地區者,須填寫「赴大陸地區申請表」「返臺通報表」。說明:無論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或「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皆應屬兩岸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之行為,均須依規定申請許可或報准。
  3. 是否前往疫區,請點→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
  1. 出國請示單
  2. 出國請示單(總務處技工工友適用版本)
  3. 赴大陸地區申請表(雙面列印)
  4. 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雙面列印)
  5.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

 

留職停薪

說明:

留職停薪人員需填寫以下文件,並提早申請:

  1. 留職停薪申請書
  2. 公保續退保同意書
  3. 育嬰/非育嬰留停健保切結書
  4. 繳付退撫基金費用選擇書(僅限育嬰留停者,自106年8月11日起得購買年資)

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待育嬰留職停薪審核通過,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1. 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書
  2. 其他原因留職停薪申請書
  3. 進修留職停薪申請書(已考上,確定要留停的)
  4. 公保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選擇續退保同意書
  5. 公保被保險人停休職及留職停薪選擇續退保同意書
  6. 育嬰留停健保切結書
  7. 非育嬰留停健保切結書
  8. 留職停薪人員復職申請書
  9.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選擇書(教師)
  10.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選擇書(公務人員)

 

考核獎懲

  1. 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 (雙面列印)技士、技佐版本
  2. 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 (雙面列印)一般人員版本
  3.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
  4. 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
  5. 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
  6. 非公務人員酒後駕車懲處處理原則

 

進修

請老師們留意:

進修需事先向學校報備,日後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時(敘薪),請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室提出申請,以申請日為生效日。

申請部分辦公進修教師:

1.報考前請填寫上方申請表。
2.錄取後,請上簽(如範例)並附上錄取通知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課表(需蓋學校證明章)
3.之後每學期課表(需蓋學校證明章)請主動交給人事室、課務組。

  1. 公務人員在職進修申請表
  2. 公餘進修報備書
  3. 部分辦公、留職停薪進修學位申請書(於報考前先申請核准)
  4. 部分辦公進修簽(範例) 僅供參考,得修改

 

文康活動

113.02.16公告

1.自辦辦理期間:為配合學年度經費核銷作業,經核准舉辦之活動於113年8月31日前辦理完畢,經申請而未舉辦或逾期未參加者視同放棄,其經費納入其他活動統籌運用。不得要求個別補助或發給代金。
2.自辦經費補助說明:每人補助1000元,超出部分請自行負擔。(備註:舉辦活動前5日送人事室轉相關處室會簽審查,經校長核准後再行辦理。)
3.活動辦理完成,請附活動照片及收據交予本室辦理核銷事宜。(照片需有參加成員、張數不拘,列印在A4紙張)

113年文康活動實施計畫

 

健康檢查

申請流程: 於受檢日一週前提出申請, 申請表核章完畢始得公假前往, 受檢完於近一週內檢據連同申請表送至人事室辦理健檢補助費事宜。

健檢項目:請參照附表-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檢查項目。倘如收據無法直接看出是健康檢查費或是附表相關檢查項目的費用(如只顯示診察費、檢查費、檢驗費等),須額外附上受檢項目的醫師證明。

  1. 健康檢查申請表
  2.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

 

各項補助申請

  1. 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
  2. 子女教育補助表
  3. 103學年度起入學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條件及補助表
  4.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
  5. 公教人員國內進修費用補助申請書

 

健保

健保加退保申請書

 

退

另符合申請遺屬一次(年)金、撫卹金者,請逕洽人事室。

  1. 教職員登記退休申請書
  2. 教職員補登記自願退休申請書
  3. 不影響教學證明書 (退休生效日非為2/1或8/1)
  4. 大專集訓證書補發申請相關作業規定及申請表
  5. 省教育會退會申請書
  6. 新制專戶及舊制專戶申請
  7. 領受人移居國外或定居香港、澳門領取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證明書

 

服務獎章

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