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愛的家長您好:
針對115年7月油品食安事件,本校已依教育主管機關指示,經瑞芳國小廚房(久翔食品公司)全面清查使用之食用油品牌、品項、批號及進貨來源,曾於115年4月至6月期間有使用相關批次油品(福壽大豆沙拉油及香油)之情形,請參閱廠商提供之聲明書(按連結開啟檔案)。由於該批油品於進貨時,其外觀、標示及有效期限均符合規定,學校於使用前無法辨識其為疑慮產品。本校已主動配合衛生單位進行後續追蹤與相關處置。本校提醒家長,請留意孩子身體狀況,本校亦將持續加強食材來源管理與查驗機制,確保供餐品質與安全,守護學生健康。另提供衛生局衛教宣導供參考。如家長有問題,可以參考新北市衛生局網頁(https://www.health.ntpc.gov.tw/),首頁有一個大豆沙拉油專區~專區資訊有衛教及問題產品資訊,還有新聞說明~
本案後續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來文,公告及通知「115年4月至6月有訂午餐之師生」(在校生由導師轉發通知、轉出及畢業生郵寄通知),可參加受影響所生消費爭議之校園團體訴訟申請案,請有意提出申請者填寫文件於115年10月16日前逕送學校提出申請,參加與否採自由意願,不強迫參加。說明如下:
一、團體訴訟由消保協會協助辦理,以學校為單位進行收件與申請,未來如獲法院判決賠償,賠償金亦將匯入學校帳戶,再由學校發予受害師生。
二、考量資料彙整作業所需時間,學校受理登記時間為即日起至115年10月16日下午5時止,收件窗口為學務處營養師(電話:02-24972516分機421、信箱:tin@jfvs.ntpc.edu.tw),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憑,寄至新北市立瑞芳高工(地址:224301新北市瑞芳區瑞芳街60號)。
三、每位申請人請詳閱注意事項及填寫3張表格正本(基本資料表、請求權讓與同意書、未和解切結書及提供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按連結開啟檔案),並提供戶口名簿影本(須含父母與學生),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應含全體法定代理人簽名。
四、相關資訊及文件電子檔案可至消保協會網站(https://www.cpat.org.tw/page/news/show.aspx?num=326)詳閱。
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說明: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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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辦理停餐退費原因 |
申請期限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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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班級、各科、各組或學生個人因教學、活動、競賽等公務需停餐(包含因學生教學或公務活動帶隊支援教職員、科迎新送舊) *班級餐敘不屬於公務活動,不予停餐退費。 |
每周二(含)前申請次周上課日之停餐,團體依性質可由導師、科主任、組長或業務承辦人提出,個人由用餐者提出,並檢附核准文件及停餐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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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個人事假且連續超過上課日3天(含)以上得以申請 | 3個工作天前申請,由用餐者提出並檢附假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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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個人病假且申請次日起連續超過上課日3天(含)以上得以申請(含因法定傳染病且符合校安通報條件者) |
當日上網申請(按連結開啟),由用餐者於返校後三日內送交申請表及假單,申請當日來不及停餐不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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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休轉學 |
由用餐者提出,並檢附離校手續單或休學證明影本,以完成離校手續辦理之次日為退費起始日 |
學生如有出現腸胃不適症狀,請於第一時間通報學校健康中心,由學校依據本流程進行後續處理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