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申請之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公告事宜(教務處2024/06/20) -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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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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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申請之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公告事宜(教務處2024/06/20)

說明:
一、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應繳交本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為保障考生應考權益,使考生具充分時間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114學年度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業於113年6月19日(三),公告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之下載專區,敬請周知相關師生。
二、114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113年8月6日(二)公告,屆時務請貴單位轉知報名考生,詳閱「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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