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 113~115學年依約由瑞芳國小供應,擬於每學年末(6月)調查用餐意願,學年期間如需異動(加入或退出等),可透過「用餐異動&停餐退費申請表」辦理,且應於每月15日前提出申請,並於次月始可變更。 2.不論是否參加,同意書皆須學生及家長勾選意願簽名後交回。舊生請導師協助發放並於113年6月19日前收齊同意書,彙整後交給趙婷蕙營養師;新生的午餐同意書於報到時發放及收回。 3.依據同意書意願,舊生於休業式前發放下學期午餐繳費單(含月繳者第1個月),且繳費期限為開學前3週(以繳費單上日期為準);新生於新生始業輔導日(8/21)發放繳費單,於8/22完成繳費並提供繳費證明;月繳者第2個月起繳費期限為每月15日,逾期未繳視為不參加用餐,以利進行用餐名單造冊並提報瑞小進行供餐準備作業。
說明:1.經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112.12.13會議決議修訂。全校師生均應依下表原因、期限及程序申請停餐,並將申請表及證明送交營養師,原因不符或逾申請期限均不予受理。午餐補助學生亦須停餐但不退費。 2.教職員工因個人不定時出差、研習等無法用餐者,不予停餐退費。
項次 |
辦理停餐退費原因 |
申請期限及程序 |
1 |
班級、各科、各組或學生個人因教學、活動、競賽等公務需停餐(包含因學生教學或公務活動帶隊支援教職員、科迎新送舊) *班級餐敘不屬於公務活動,不予停餐退費。 |
每周二(含)前申請次周上課日之停餐,團體依性質可由導師、科主任、組長或業務承辦人提出,個人由用餐者提出,並檢附核准文件及停餐名單。 |
2 |
個人事假且連續超過上課日3天(含)以上得以申請 | 3個工作天前申請,由用餐者提出並檢附假單。 |
3 |
個人病假且申請次日起連續超過上課日3天(含)以上得以申請(含因法定傳染病且符合校安通報條件者) |
當日上網申請(按連結開啟),由用餐者於返校後三日內送交申請表及假單,申請當日來不及停餐不退費。 |
4 |
休轉學 |
由用餐者提出,並檢附離校手續單或休學證明影本,以完成離校手續辦理之次日為退費起始日 |
自112年8月30日起,午餐由瑞芳國小中央廚房(久翔食品得標經營112學年、113~115學年)供應。食材及菜單與瑞芳國小相同,每日1主食3菜1湯,每周三特餐日為1主食2菜 1湯1點心(每月1次標章豆漿),每週1次水果(或乳品)。
自112年12月起,菜單增加甲殼類(蝦)過敏原標示,請留意菜單內容避免食用,並告知學校營養師以供預先安排替代品。
自112學年第2學期開始,含甲殼類的該道菜餚以素食菜餚替代,請有甲殼類過敏且同意書勾選"需要"素食替代者於該日中午至導師室素食餐區,登記領用該道素食菜餚;如不須素食替代者,請於同意書勾選"不需要"素食替代品,以免食物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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