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鳳凰颱風賑助案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5日(星期三)。
申請方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如附件
附件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賑災基金會.pdf
附件5-鳳凰颱風賑助核給說明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