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辦理改敘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人事室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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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0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旨揭教師應於前開函下達後3個月內依該部114年5月14日令釋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09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