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人事室202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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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1399365_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