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1份。(實習處/2025/03/17)

    • 依行政院114年3月10日院臺教字第1145003877號函辦理。
    • 旨揭修正之綱領係依教育部114年2月24日臺教技(一)字第1142300361號函及「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4條第2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