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1份。(實習處/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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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院114年3月10日院臺教字第1145003877號函辦理。
旨揭修正之綱領係依教育部114年2月24日臺教技(一)字第1142300361號函及「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4條第2項規定辦理。
技術與職業教育政策綱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