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2970號函及教育部115年10月28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3102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貴校評估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後,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本局彙整,以利提送教育部。
三、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6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教育部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五、科目包含臺灣台語、臺灣客語、原住民族語及其他科目,有意願報名此第二專長學分班的師長,請於11/6(五)中午前聯絡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