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自送)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教務處2026/09/30)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20 日止逾時不收。(以郵戳為憑)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獎勵);因公殉職、死亡、財妹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獎助),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三、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
(一)114年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並檢附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二)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