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115年10月31日前)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辦理。
二、本次助學金請領月份為115年9月至12月,請本校符合資格同學於115年10月31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資料及規定(請參閱附件)。
三、校方審核符合資格學生之申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送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彙辦。
「初審合格名冊」及「助學金請領表」格式,請至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站/「資料下載區」(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News.aspx?n=1DD9A37B3B3857B4&sms=174DD55894170669)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