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務部訂定發布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自114年7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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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170_附件1_法務部令.pdf
1317170_附件2_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總說明.pdf
1317170_附件3_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pdf
1317170_附件4_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