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清寒僑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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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9日(星期一)。
申請方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表格: 如附件
申請表.pdf
助學金請領表.pdf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pdf